灭火器、消火栓操作规程
1.0目的
指导使用人正确使用灭火器,确保灭火器保持持续正常使用能力。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相关管理处对灭火器的使用。
3.0内容
3.1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3.1.1手提式CO2气体灭火器。
3.1.1.1手提灭火器,拔出保险梢,操作者站在火焰上风有效距离2-3米处。
3.1.1.2手提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按下压把,CO2气体即喷出。同时适当摆动喷嘴,使气体横扫整个火焰根部,并逐渐向前推移。
3.1.1.3如遇多处明火,可移动位置点射着火点,直至火焰点完全熄灭,不留明火为止,防止复燃。
3.1.1.4火灭后,抬起灭火器压把,即停止喷射。
3.1.2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
3.1.2.1使用时将灭火器推到距火点有效距离处。
3.1.2.2取出喷管,伸展胶管,操作者在火焰上风位置用手压开喷枪开关,双手紧握喷管,然后向上提起阀门手柄,对准火焰根部推进,直到将火完全扑灭。
3.1.3推车式其中CO2气体灭火器。
3.1.3.1使用时将灭火器推到距火点有效距离处。
3.1.3.2取出喷管,伸展胶管,双手紧握喷筒,操作者在火焰上风位置,拉出保险销,逆时针旋开阀门,对准火焰根部喷射,逐渐推进,直到将火完全扑灭。
3.1.4干粉1211灭火器
3.1.4.1拔出保险梢,操作者站在火焰上风,对准燃烧物体火焰根部。
3.1.4.2按下压把,平行射如果燃烧的炎焰面积较大,可将干粉1211停在距火源
5米的上风侧上风的位置。
3.1.4.3操纵干粉1211向左右两侧稍微平行摆动,使灭火器完全覆盖燃烧区。 3.1.4.4向有遮蔽物质的燃烧体喷射时应居高临下。 3.2消防栓水枪、水带的使用方法。 3.2.1拉开防火栓门,取出水带,水枪。
3.2.2检查水带及接头是否良好,如有破损,禁止使用。
3.2.3向火场方向铺设水带,注意避免扭折。 3.2.4将水带与消防栓连接,将连接扣准确插入滑槽,并按顺时针方向拧紧。 3.2.5连接完毕后,至少有2名操作者紧握水枪,对准水源(严禁对人,避免高压伤人),另外一名操作者缓慢打开消火栓阀门至较大,对准火源根部喷射进行灭火,直到将火完全扑灭。 3.3注意问题
3.3.1用灭火器灭火时,避免冲击液面,以防火种飞溅。
3.3.2灭火器一经开启使用,不能保存重用,须到消防器材店重新灌气后才能存使用。
3.3.3消防水带灭火后,须打开晒干水份,并经检查确认没有破损,才能折叠到消防栓内。
6.8消防器材配置及使用规定 1.0目的
确保紧急状态下,管理处能够实施自救,保证业户物业的安全并尽量减少损失。 2.0适应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使用管理。 3.0内容
3.1管理处消防监控中心或管理处值班室应配置以下设备,并由专人管理。 3.1.1手提式CO2气体灭火器不少于2个。 3.1.2消防板手、消防斧各2把。
3.1.3消防头盔4顶、防毒面具4个、口罩4个。 3.1.4救生绳1套。
3.1.5备用水枪、水带2套。 3.1.6铁撬杆2支。
3.1.7铁铲、消防桶、斗车、沙袋若干,由各管理处根据小区实际配置,存放在易取的地方
3.2管理处各保安岗亭、设备房配置消防器材: 手提式CO2气体灭火器不少于2个。 3.3停车场、地下车库配置的消防器材。
3.3.1手提式CO2气体灭火器(或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推车式CO2气体灭火器)按1个/50㎡配置。
3.3.2铁铲、消防桶、斗车、沙袋若干,存放在靠近出入口或易取放的场地。 3.4使用管理规定
3.4.1消防器材由管理处统一管理,由管理处主任按相关规定合理布置。 3.4.2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均是消防应急使用,严禁在非紧急状态下使用或挪作他用。
3.4.3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存放地点的值班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公共场地、楼层、停车场(库)的消防器材由保安员每月全面巡视检查一遍,相关记录记在消防器材检查记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