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防火小组必须加强对本区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要建立“消防器材检查表(灭火器)”,登记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人;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并张贴在灭火器放置处。
2、管理责任人必须依照“消防器材检查表(灭火器)”之内容每月检查一次。
检查的内容:
1)灭火器位置应按管理单位之最新规划位置进行摆放,不得随意挪作它用,摆放稳固,没收埋压,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
2)铅封及插销均完好无损,未曾动用。
3)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压力表指针应指向红区或红、绿区之间。
4)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
5)一旦发现灭火器失效或曾动用过应马上通知安全管理部门更换。
3、管理责任人至少每十二个月委托专业从事消防设施的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性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必须委托有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更换已损件、筒体按规定年限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严格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
检查的内容:
1)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铭牌是否完整清晰。
2)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和损伤。
3)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标是否指在绿区。
4)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
5)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